GB/T31950企業誠信管理體系認證
【認證簡介】
《企業誠信管理體系 GB/T31950-2015》 認證是十九大習近平總書記提出推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企業形象和品牌的重要標志,更是企業的無形資產。為更好地加強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和司法公信建設,依據國家頒布的《企業誠信管理體系》標準建立誠信管理體系,有效控制誠信風險,經營百年基業。
通過誠信管理體系的有效運行,幫助企業平衡和協調處理社會關系,擔當社會責任,進而實現持續提高企業誠信水平。國家制定了《企業誠信管理體系》GB/T31950-2015標準,規定了企業誠信管理的原則和建立企業誠信管理體系的過程方法,從策劃、支持過程、管理實現、檢査與分析和持續改進幾個方面,闡述了企業誠信管理體系從構建、實施、運行到審核的實現方法。
【認證收益】
通過企業誠信管理體系認證,在證明組織內部運行了有效的誠信管理體系的同時,還可獲得如下益處:
1)管理績效價值:為了獲得誠信認證,企業必須請經國家認監委認可的信用管理體系認證機構對其誠信管理體系進行審核,因此必須嚴格按照規范化的誠信管理開展工作,有利于企業管理績效的提高;
2)品牌宣傳價值:可以在公開媒體上宣傳其認證資格,合法合規地提供對產品和服務信譽的承諾,有利于提高市場信用形象以增加企業品牌效應;從而為其帶來更多的顧客,擴大其市場份額,提升其營銷的能力;
3)投標價值:獲證企業將能夠在在重大項目招標中獲得某種優勢;
4)無形資產價值:誠信管理體系認證可以使獲證企業直接獲得顧客的認可;
5)供應鏈成本價值:可以減少合作單位及客戶的考察、監督,審核。
【必備條件】
1)企業需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等有效資質文件
2)申請方應按照國際有效標準(GB/T31950-2015)的要求在組織內建立企業誠信管理體系,并實施運行至少3個月以上;
3)至少完成一次內部審核,并進行了有效的管理評審;
4)管理體系運行期間及建立體系前的一年內未受到主管部門行政處罰。
【認證流程】
申請提交—合同評審—簽訂合同—組成審核組—現場審核—技術委員會審議—認證決定—頒發證書